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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青海最新健康提示

来源:黄南报     发布时间:2021-12-21    

青海省疾控中心健康提示

(12月20日)

近日,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部分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除内蒙古、黑龙江、江浙沪等地出现的本地新冠疫情外,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安徽省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等地也陆续通报本土新冠肺炎病例;天津市、广州市及长沙市相继发现境外输入奥密克戎变异毒株。

元旦、春节“双节”临近,新冠疫情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为持续做好我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降低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青海省疾控中心提醒如下:

一、主动报备,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12月4日(含)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12月5日(含)以来,有江苏省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广东省东莞市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12月11日(含)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安徽省宿州市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12月12日(含)以来,有陕西省延安市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12月14日(含)以来,北京市通州区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发现自己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随时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尽量减少跨省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从外省旅游、出差返青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好家庭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尽量避免前往室内密闭场所,减少聚集。公共场所应保持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查验行程码、信康码等防疫措施。购买冷链食品时要去正规超市或市场;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开展自我健康监测管理

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持续做好个人防护,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随着冬季气温降低,继续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注意保暖,规律作息,合理膳食,加强锻炼,充足睡眠,戒烟限酒,保持良好卫生习惯,降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和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痛等不适症状,要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五、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轻微的咳嗽、感冒、流鼻涕等症状不是疫苗接种禁忌证,食物过敏、花粉过敏、青霉素过敏也不是疫苗接种禁忌证,家长应按照学校和疫情防控部门的统一安排,尽早带孩子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尽快产生保护效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可使抗体水平快速提高,从而获得更高、更持久的保护效果。双节临近,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家人,尽早建立全省免疫屏障,建议接种过疫苗的18岁以上成人,全程免疫满6个月后,若无禁忌证,请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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