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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源三载 黄河清流永续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6-04-01     作者:王臻

黄南新闻网讯   巴颜喀拉山的冰雪,在春日暖阳下悄然消融,化作涓涓清流,顺着草甸肌理缓缓流淌,汇溪成河,一路奔涌1694公里,带着高原的纯净与赤诚,从青海大地奔向万里沃野,滋养着华夏儿女生生不息。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承载着亿万人民对母亲河守护期盼的法律,为这条孕育中华文明的长河筑起了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三年光阴,弹指而过。作为黄河源头的青海,始终以“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把守护这一汪清水视为使命,在高原大地上书写了一部从法治落地到生态蝶变、从源头守护到民生共赢的生动篇章。

守源护脉,以法治之力唤回山河本色

春日的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天刚蒙蒙亮,轻柔的晨雾笼罩着境内黄河沿岸,像给这条高原母亲河披上一层朦胧纱衣。远处雪山在微光中若隐若现,勾勒出雄浑壮阔的高原轮廓。岗龙乡生态管护员特保,早已挎上巡护包,发动摩托车,迎着微凉晨风,穿梭在岗龙乡黄河沿岸的草原上。车轮轻碾青草,留下浅浅印痕;不远处牛羊悠然觅食,构成黄河源头最鲜活的晨曲,诉说着这片土地的勃勃生机。

“最重要的不仅是环境的转变,更是人心的转变。这里的人们已将守护生态、呵护黄河深深刻进心底、落在行动上,真正把生态保护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特保感慨道。“《黄河保护法》实施后,我的工作有了法律撑腰,我们护河更有底气。”他的巡护包里,一本卷边发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手册画满标记,那是他日复一日巡护中读懂的责任与担当。

三年来,青海将黄河源头保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黄河保护法》为引领,织密生态保护网络。全面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像守护亲人一般守护辖区内每一条溪流、湖泊与草场;统筹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青海湖流域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及大气、污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黄河青海流域生态系统状况明显改善,水源涵养量年均增幅超过6%。

为实现精细化管护,青海投入人力物力搭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网络,上千个监测站点与红外相机遍布高原,24小时追踪水源、草场、野生动物动态,精准捕捉每一处细微变化。与此同时,14.5万余名像特保一样的管护员扎根高原、顶风冒雪,踏遍山川、巡护河湖,用脚步丈量土地,用坚守守护水源,书写着平凡而伟大的护河故事。

法治的刚性约束,换来了源头生态的华丽蝶变: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千平方米以上湖泊从4077个恢复至5800余个,“千湖奇观”再度重现,湖水清澈见底,倒映着雪山、蓝天与草原;黄河青海段出境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及以上,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率连续五年达100%,青海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省份;2024年黄河青海流域出境水量321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增加24.5%。青海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华水塔”的纯净与可靠。

协同共治,以系统之策筑牢安澜屏障

黄河奔涌万里,流域浑然一体。保护黄河从来不是一域之事,而是全流域协同发力的系统工程。黄河保护法明确的“流域统筹、区域协同”原则,为青海破解“九龙治水”难题提供了清晰遵循。

三年来,青海主动扛起牵头责任,加强与流域各省区协作,凝聚协同护河共识,构建起“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管护格局,让黄河在共治中愈发安澜清澈。

作为黄河上游最大支流,湟水曾因工业污染、水土流失陷入生态告急,河水浑浊、垃圾漂浮、植被稀疏,让沿岸群众忧心不已。青海以《黄河保护法》为依据,主动对接甘肃,携手打响湟水流域治理攻坚战,打破行政界限,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紧盯排污口、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重拳整治违法行为,累计整治入河排污口99.5%,让污水无处遁形。

同时,青海加大湟水流域水土保持力度,投入专项资金实施多项水土保持工程,在河岸植绿修坡,让裸露山坡重新披绿,湟水逐步变得清澈透亮。如今的湟水碧波荡漾、岸绿景美,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Ⅱ类及以上。岸边生态步道上,晨练群众、嬉戏孩童随处可见,湟水再次成为滋养河湟儿女的幸福之河。

在龙羊峡、玛尔挡等库区,每年都会举行庄重的土著鱼类增殖放流活动,黄河裸裂尻鱼等珍稀土著鱼回归母亲河,有效补充生物种群,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让“鱼翔浅底”的诗意场景在高原库区生动再现。

从源头到干流,从草原到河谷,青海坚持系统思维,推动黄河生态治理从“分散整治”迈向“系统修复”、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防控”,“清水绿岸、万物共生”的生态画卷在青海流域徐徐铺展。

生灵共栖,以守护之暖铺就幸福之路

每天清晨,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群科村河湖长马克林都会沿黄河岸线徒步巡护,细致记录水鸟种类与数量,逐一排查安全隐患。他说:“把黄河生态保护好,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水鸟来这里,也能吸引更多观鸟爱好者前来。这不仅是环境改善的见证,也能带动当地消费。”马克林告诉记者,守好生态,就是守好老百姓的幸福日子。

马克林的坚守与收获,正是青海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深耕“河湖长治”的生动缩影。三年来,青海始终将河湖长制作为守护黄河生态的重要抓手,构建起覆盖全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管护体系,设立河湖长5750名,配备专职河湖管护员1.6万余名,实现境内所有河湖责任100%全覆盖。

从省级河湖长牵头部署、统筹推进,到乡村级河湖长像马克林一样扎根一线、日常巡护,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结合“河湖长+检察长+林草长+生态警长”协同执法体系,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非法采砂打击、生态隐患排查等工作,推动河湖长制从“建章立制”向“系统治理”“幸福河湖建设”迭代进阶,累计建成省级幸福河湖100条(段、个),让黄河青海段岸线愈发整洁、水质持续向好。

这一切有序推进的背后,离不开《黄河保护法》的坚实法治支撑。它将河湖长制纳入法治化轨道,明确各级河湖长的职责使命,为青海河湖管护提供了清晰法律遵循,让河湖治理从“自觉行动”转变为“法定责任”,也让像马克林一样的基层河湖长、管护员有了法治底气,能够更有力地开展巡护管护工作,推动黄河生态保护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与此同时,青海依托黄河生态与文化优势,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农牧等特色产业,打造“河湟文化民俗之旅”“黄河源头生态之旅”等精品线路,吸引游客走进青海,让当地群众依托旅游实现家门口增收,让古老文化焕发新生,也让群众在传承中收获实惠。

法治的力量在于深入人心,护河使命在于全民践行。三年来,青海坚持法治宣传与实践并重,推动《黄河保护法》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让依法护河成为全民共识。青海省检察机关与甘肃省检察机关在“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专项行动中,联合开展首次沿黄巡回检察,摸排线索23件、立案18件,以跨省协作破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域壁垒。与此同时,全社会积极参与,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巡河护河活动,形成全民护河格局。

大河奔涌,不舍昼夜;法治护航,行稳致远。《黄河保护法》施行三周年,既是总结,更是新起点。青海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中华水塔”的嘱托,以法律为遵循,扛起源头责任,深化生态保护、系统治理、民生融合,守护源头清水永续东流,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之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海力量,书写新时代黄河保护的壮丽篇章。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