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王黎明、尼玛卓玛辞去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30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王黎明、尼玛卓玛辞去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责任编辑:海燕]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王黎明、尼玛卓玛辞去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30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王黎明、尼玛卓玛辞去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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