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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国翠同志任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1-1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国翠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6年1月11日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决定:

李国翠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