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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以“如我在诉”之心让司法更有温度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5-08-21    

戴美玲

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域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总人口不到1.5万,其中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3%。地广人稀叠加部分牧民文化水平不高,缺乏法律意识,汉语交流不畅等客观因素交织,法院基层矛盾调解工作面临不少实际困难。基于县情,2021年,玛多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姊妹湖调解室,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诉讼服务,切实缩减当事人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诉讼负担等。在10余名调解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姊妹湖调解室积极化解刚性对抗,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从玛多县这一司法为民的实践说起,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这一权力属性的本质规定决定了司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而每一起群众身边的案件,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民生大事,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向往。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青海省法院系统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总结提炼高效便民的经验做法,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人文关怀。

但新的发展问题也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更趋复杂的矛盾纠纷,定分不易、止争尤难,过去没有的知识产权、涉外涉网、环境资源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同时,人民群众对于追求更可接近、更加透明、更能感知、更有温度司法公正有了更高期待。这就要求法院系统应以问题为导向,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探索符合青海省情、满足人民需要、彰显制度优势的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之路。

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民生案,依法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就需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提升司法为民实效上下功夫,妥善审理民事案件,持续提升服务品质,依法兑现胜诉权益,如继续发扬“马背法庭”的经验做法,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通过设立巡回审判点、开展上门立案服务等措施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也需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司法救助机制等,达到既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又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和监督的目的。

同时,也应进一步树牢“换位思考”的理念,坚持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耐心倾听沟通,准确把握当事人真实诉求;坚持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思考,克服简单粗暴、一判了之、一调了之;坚持从降低诉讼成本的角度思考,提高审判质效,做实定分止争;坚持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角度思考,通过每一个诉讼环节向当事人展示法院的专业素养和法官严谨细致的作风,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当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能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当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彰显公平正义,法治青海的美好图景必然逐渐变为现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一定能在这样的不懈奋斗中得到高质量提升。而这是新时代司法工作的价值追求,也是法治青海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