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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以扎实举措开展 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整治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5-08-19    

青海日报记者 戴美玲 通讯员 任诚保

近日,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扎青乡地青村举行的财物返还工作会上,县纪委监委干部将追回的185.63万元资金返还给了852户3691名村民。此前,杂多县纪委监委接到关于地青村“两委”干部未按规定向群众分红的举报。该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对该问题线索牵头督办,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推进,并通过片区协作机制,整合县乡监督力量集中攻坚。经查,该村“两委”未按照虫草采集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将村集体收到的虫草采挖草原补偿费向群众分红。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处分,并将追回资金返还给村民。

着眼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小微权力监督,玉树州各级纪委监委上下贯通,锚定“小切口”,将监督“触角”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持续延伸,深挖彻查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靶向施策堵塞制度漏洞,以点带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州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率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台账不明确以及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会同农牧部门走村入户,对农村集体“三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抽查检查,督促州农牧部门牵头进行集中纠治,强化全州各乡镇实施村财乡管。督促县(市)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建立问题反馈、信息沟通、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同时,立足职能定位,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同频共振,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机制。

在此基础上,玉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畅通“信、访、网、电”等举报渠道,主动公开举报方式和受理范围,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交办件、重点件强化闭环管理,加大对集体“三资”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对发现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处置村集体“三资”,以及套取、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

在查办相关案件过程中,玉树州、县两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相关问题线索定期研判调度、包案推进办理,对农村集体“三资”涉案资金返还工作进行全程跟进监督,督促职能部门通过召开现场会、走访等方式核对返还群众财物,做到逐人销号,确保应返尽返,切实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