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青海要闻

以案为鉴 以案明纪 以案示警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4-04-23     作者:戴美玲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警示教育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举措,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义重大。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案为鉴、开展警示,就是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警醒起来。

党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始,就旗帜鲜明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并常抓不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这对我们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警示教育的历史、定位和作用,精准有效开展警示教育指明了方向。

为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去年5月,省委召开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动员部署会强调,警钟长鸣必须直面问题。以案促改绝不是“一阵风”,惩治腐败绝不是“办案了事”,筑牢堤坝绝不是“就腐治腐”,从严管党治吏绝不是“表面文章”。7月,省委召开了全省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坚决行动,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经常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用身边事教育了身边人,打响了作风建设的攻坚战,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全省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崇尚实干、担当作为的氛围也越来越浓。毋庸讳言,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情况看,违规吃喝问题在各类“四风”问题中反弹风险较高,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公款吃喝等问题,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效,但是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违纪事件逐渐减少并不意味着已经绝迹,作风顽瘴痼疾不持续纠治就会反弹回潮。我们需要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我们必须廓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认真上好廉洁教育“必修课”,勒紧权力行使“紧箍咒”,筑牢纪律约束“防腐墙”,以高度警惕的姿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深化、再拓展。深刻剖析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典型案例,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主动对标对表,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纠治行为偏差,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