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统计法治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的根本保障。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是统计部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数据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政治自觉
2020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论述全面依法治国,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特别是围绕防治统计造假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快推进统计法治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是统计法治工作者的首要政治任务。全省统计系统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把统计法治建设放在全面依法治国这盘“大棋”中去定位、谋划和落实,善于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入研究推动解决长期制约统计事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在敢于斗争中提高善于斗争的能力,在善于斗争中增强敢于斗争的锐气,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在统计部门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科学内涵,深耕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基底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概括提出并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战略部署。面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使命任务,更加需要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全省统计系统要紧扣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定位,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依法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完善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能源、消费等各项统计监测制度,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准确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要聚焦全省中心工作,注重通过先行指标和同步指标观察经济走势,精准分析研判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做好统计数据发布解读。要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强化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对统计数据从源头采集到生产发布全过程的即时性、联动性和匹配性调查审核评估力度,抓源头、管中间、把出口,不断提升依法统计能力。要一体构建“大统计”格局,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动、内外互动,多方协同、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全方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为经济赋能、为发展提质、为治理增效。
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彰显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实干担当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搞准搞实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者第一位的职责。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期间强调,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全省统计系统要切实站在“数据造假会误导决策、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高度,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严重危害性,始终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忧患意识,毫不动摇地把“严”和“实”的主基调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要严格履行统计部门防治造假主体责任,联动发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和企业直接责任以及纪检监察、巡视、组织、审计等部门监督责任,加快形成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监督新格局。要持续深化拓展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成果,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综合运用专业核查、执法检查、统计督察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各类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以统计数字上的“光明磊落”不断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多措并举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坚持常规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传统普法与新式普法相并重,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着力提升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对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不断汇聚统计法治建设合力。
新时代赋予统计工作新使命,新使命需要统计工作新作为。全省统计系统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守正创新、砥砺奋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统计法治建设新成效助推统计事业新发展,以统计事业新发展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作者为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