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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严格规范政府民政购买服务 杜绝“一买了之”“一付了事”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3-07-03     作者:周建萍

黄南新闻网讯  6月30日,来自省民政厅的消息,为规范和约束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工作,我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能力的通知》,从完善机制内容、规范资金使用、增强激励约束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民政厅紧紧围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会同省财政厅做好全省政府购买事务性服务政策完善、资金确定、监督指导等工作。市(州)级民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辖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政府购买事务性服务工作,指导并审定各县(市、区)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政府购买事务性服务工作计划,按相关规定做好招投标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

“我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承接方资金使用情况履约监管,杜绝‘一买了之’‘一付了事’。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包含项目执行费用、机构运行费用,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原则,按照相关规定仅用于与购买服务项目有关的开支。”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介绍,承接方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情况列出项目执行费用预算计划,明晰各类支出名称、预算金额,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同意、市(州)民政部门备案后才可执行。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