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青海要闻

省人大机关: “四聚焦四抓实” 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07-11     作者:乔 欣 通讯员 青人综

近年来,省人大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从严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部署要求,从学习宣传、规范程序、自查督查、提升完善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聚焦“思想引领”抓实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许多重要论断和深刻论述,为各级党组织在新征程上做好党内法规工作、深化依规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省人大机关党组每年初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第一时间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委印发的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第一时间部署落实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最新要求,把“政治机关要讲政治”的责任担当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机关各党支部紧跟党组步伐、立足支部实际,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导读解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不同层面准确理解把握各项党内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核心要义、实践内涵,不断增强推动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维护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聚焦“严细标准”抓实程序规范。省人大机关党组在实践中把牢政治方向、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执规监督,各部门在落实中扛起政治责任、细致审核把关、严格制度执行,机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对标对表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省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及时修订《省人大机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若干规定》,清晰明确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制定程序等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坚持调查研究、论证咨询、沟通协商、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等环节一个不少,“面对面”听取机关党内法规制度审查专家库成员意见建议形成常态,有效保证了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既符合人大实际,也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扎实做好机关规范性文件向省委备案工作,报备率、及时率、合法合规率达到规定要求。四是推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下一级党组织延伸,探索建立党支部报备、党组开展审查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显增强。

聚焦“靶向发力”抓实自查督查。为切实解决好机关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制度中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省人大机关党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思路,2021年度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对机关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编印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汇编》,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今年4月,围绕“把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风关”主线,由办公厅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处室协同配合,对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机关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从政治表述是否准确规范、政策规定是否衔接一致、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文风文体是否严谨精炼等四个方面进行集中“回头看”,提出沿用、修改、废止的意见建议,确保了机关党内规范性文件方向正确、内容科学、合法合规。同时,在往年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的基础上,今年首次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机关督查工作要点,旨在紧盯关键环节、关键条规,多措并举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在人大机关落实落细落到位。

聚焦“高质高效”抓实提升完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省人大机关党组将进一步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和省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在深化学习、细化操作、强化执行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中央和省委依规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在人大机关落地见效。一是着力在提高认识上下实功,深刻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两个重大作用”,深入领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十个坚持”基本经验,把“两个维护”这一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二是着力在提升质量上出实招,坚持探索在前、总结在后,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保证每项党内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举办党内法规知识专题讲座,邀请相关专家专题授课,以讲带学、解惑答疑,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着力在督查执行上见实效,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避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出现重制定、轻实施的问题,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建立“每月一查”制度,对应报备但未履行报备手续的部门通报提醒,构建党内规范性文件及时准确备案的新格局。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