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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数据为妇幼人的奉献注脚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06-28    

省妇保院组建于1977年1月,正式建院于1989年1月。1994年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增挂 “青海省妇产医院”称谓;2002年10月院址由西宁市南山东路14号迁至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55号。2012年立项筹建新院区,呈现“一院三址”的良好发展态势。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卫健委的亲切关怀下,走过了45年发展历程的省妇保院,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蜕变,成为我省妇幼保健机构的排头兵和领头羊。以《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指引,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在此期间,省妇保院参与了“两规”中卫生健康部分的编纂、审核及实施、评估工作。

我省积极拓展妇幼卫生项目的覆盖面,配套省级财政经费实现了国家妇幼卫生项目全覆盖。省妇保院承担着我省多个国家和省级项目的牵头工作,通过妇幼卫生项目的实施,全省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明显提高,有效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2000年至2021年我省孕产妇死亡率由142.18/10万下降到22.39/10万、新生儿死亡率由27.33‰下降到3.22‰、婴儿死亡率由41.04‰下降到5.9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51.89‰下降到8.29‰。同时,促进了妇女儿童主要健康指标的持续改善,2000年至2021年住院分娩率从37.95%上升到99.8%、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从55.49%上升到92.3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从43.12%上升到92.75%,全省人群出生缺陷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城乡间妇幼保健差距进一步缩小,有效提升了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