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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三次理念升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06-27     作者:吉 龙

2013年以来,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历三次理念上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样一个过程。

2013年至2015年期间,确立“民族团结进步建州”战略,在全省率先制定《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成功创建为青海首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探索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海北模式”。2016年5月,海北州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五年再提升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从“创建活动”提升到“事业”高度,实现了工作理念的重大创新和突破。

2016年至2020年期间,明确了更高标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6大类26项具体工作任务,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率巩固保持在98%以上,重新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高标准通过考核验收,成为全国首家成功实现重新申报的地区。2021年6月,海北全面启动“在新起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工作理念上实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再次飞跃。

2021年至2025年期间,工作理念体现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6月7日至9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青海考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五项战略任务。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是当前和今后的重大政治任务。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出台《在新起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融入自治州243新发展格局。这是海北科学谋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海北篇章的生动实践,是工作理念上的再一次升华。

(作者为海北藏族自治州州委统战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