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城东区制定印发《城东区实名制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机制,对区委管理干部任用人选的推荐原则、推荐条件、推荐主体、推荐程序和推荐纪律做出了明确规定,把好推荐干部的质量关和责任关。
实名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主要指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对被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深度了解、对推荐条件充分考虑的基础上,以单位党组织名义或以真实姓名向区委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推荐主体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并署个人真实姓名。由党组织推荐的,还需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经过会议集体讨论的结论性意见。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敢推荐、敢负责”的原则,凡存在不如实向组织介绍情况、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