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青海要闻

良好生态环境 成为青海最普惠民生福祉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06-05     作者:宋明慧

良好生态环境 成为青海最普惠民生福祉

——写在2022年六五环境日

青海日报记者 宋明慧

相约六五环境日,硕果累累又一年。

一年前,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在青海举办,围绕“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生态文明 志愿同行”“繁荣生态文学 共建美丽中国”主题举办3个论坛,形成在全国层面广泛宣传推广的重要成果《青海共识》《青海倡议》《青海宣言》。今天,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2022年六五环境日又如约而至,我们万分激动、万千感慨。

一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从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到加快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2021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重要成果正在逐项转化落地。

生态环境质量

持续改善

6月,青海迎来了最美丽的季节,天空湛蓝、绿水穿城、青山如屏,很多人感慨,青海生态环境在持续变好变优,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正转化为优美生态环境,人民群众源自优美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日益增强。

过去一年,全省坚持点面结合,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黄河、长江、青海湖等重点流域,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湟水流域、柴达木内陆河流域及青海湖流域共设99个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其中97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监测断面12个、比例为12.4%,Ⅱ类水质监测断面74个、比例为76.3%,Ⅲ类水质监测断面10个、比例为10.3%,Ⅳ类水质监测断面1个、比例为1.0%。地表水整体水质优良。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我省成为全国唯一河流国家考核断面Ⅰ至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的省份。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聚焦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等重点,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6%,PM_2.5平均浓度每立方米21微克,西宁、海东PM_2.5浓度首次降至二级标准以内,全省8个市州首次实现全面达标,全年淘汰燃煤小锅炉396蒸吨、老旧车9052辆,整治散乱污企业57家,“青海蓝”一直是青海的最美“代言”。

全省持续强化风险管控,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完成1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首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治任务。实施分类管理,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加大投入力度,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实施11个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启动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然成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青海依生态而美、立生态而兴,《青海共识》正在青海大地上开花结果,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着力构建以产业“四地”为主体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之路前景广阔。

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加快建设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深入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关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方案》印发,青海率先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新高地,明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新高地建设为统领,一体打造七个新高地,目前各项任务正在扎实推进。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保督察督政、执法监管、生态修复相结合,纳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各市州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全省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2件。

建立形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力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完善青海省“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与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环评与排污许可等平台的数据集成管理。

持续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全省45家企业通过竞买或协议转让方式获得排污权指标。完成85家省级重点排污单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首次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自动在线监测运维、机动车检测四类第三方环境机构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公开曝光并集中约谈12家“环保警示”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改进环境行为。

一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完成《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起草论证,《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联动协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印发,组织编制全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空气质量改善、应对气候变化等专项规划,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制定《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实施方案》,出台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区域交叉检查、非现场监管、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等14项配套制度办法,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机制,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工作。

“国之大者”理念

深入人心

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今天的青海大地上,《青海倡议》扎实落地,《青海宣言》彰显魅力,大家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者、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者、绿色生活方式的倡导者。

一年来,全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宣传声势浩大、新媒体宣传广泛深入、社会宣传普及角角落落,公众参与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社会持续开展“保护青海湖、我是志愿者”行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环保科普“五进”“大学生在行动”公益宣传活动,有声有色,越来越多的生态环保志愿者投身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营造了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今天的青海大地上,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从政府行为到民众参与的一致行动,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这一“国之大者”理念已深入人心。在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一场“禁塑”行动多年如一日坚持至今,在每月固定的环境卫生整治日这天,全民走上街头、村巷,捡拾垃圾扮靓家园,保护生态环境已深植于草原每个人的内心深处。

我省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黄南州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是我省首个获得命名的市(州);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黄南州河南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我省于去年10月赴云南昆明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完成“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贡献青海力量”为主题的“中国馆展览青海展区”线上展活动,主题宣传片点击量在全国名列前茅。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效显著,区域生态功能不断优化,水源涵养地作用更加凸显,高原生物种质资源稳定保有……今天的青海,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向世人呈现出一幅海晏河清、碧草连天、生机勃勃的大美画卷。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