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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十条措施

来源: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啸宇

黄南新闻网讯 为迅速恢复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结合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系列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聚焦疫情影响最集中领域,进一步深化政策扶持,我省于近日又制定出台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十条措施。

【援企稳岗方面】2022年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提高至90%。

【畅通物流方面】2022年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月1日起至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为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货运车辆发放通行证等。

【减税退税方面】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执行期限至2024年底。

【缓缴税费方面】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已缴纳入库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降费让利方面】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减免房租方面】被列为省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免除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免除3个月租金。对因落实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而造成生存困难的省属国有企业,经核定后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资金补贴方面】通过“青海文旅消费平台”“云闪付”“携程”等线上平台,分批分期发放文旅消费券不低于2000万元。

【融资支持方面】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市场主体的到期贷款予以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计划,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开辟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等。

【要素保障方面】对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耗总量控制,对符合产能置换政策的项目给予用能保障。

【优化服务方面】开通“12345”复工复产服务热线,24小时提供防疫政策咨询、诉求反映、问题收集、转办督办等服务。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