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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相关区域有序开放期间实行交通管控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2-05-23     作者:李延绯

黄南新闻网讯   5月22日晚,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为高效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要求,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不包括多巴片区)有序开放期间实行交通管控。

有序开放通行的时间和区域:5月23日零时起,西宁市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不包括多巴片区)本辖区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道路交通有序开放通行。

继续实行交通管控的时间:5月23日零时起每日全天候24小时有序管控相关区域(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告)。继续实行交通管控的区域和节点,以西宁市主城区外围道路作为主要节点,限制车辆和行人出入城区;以西宁市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区域外围道路作为管控节点,限定车辆和行人在本区域内通行;以湟中区多巴片区区域外围道路为节点,除核准通行的情形外,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行人在区域内通行和出入区域。

有序开放区域交通通行的管理方式: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不包括多巴片区)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车辆和行人在本辖区内正常通行,但不得驶出各管控节点。

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不包括多巴片区)的出租车、网约车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在本辖区内正常通行,但不得驶出各管控节点。

各类短中长途客运班车一律在全域内停运。

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不包括多巴片区)的公交车在本辖区内正常通行,最大承载量控制在常规状态下的50%以内。

有序开放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杜绝聚集乘车,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限制管控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

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管控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上述节点区域。

限制管控区域核准通行的情形: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持核发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物资保障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持核发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的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保障车,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供气、通信保障、应急抢修、新闻采访等车辆经现场核查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往返机场、火车站的机动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在“落地检”综合服务站点已完成核酸检测并持有通行卡的省外来宁返宁车辆,24小时内可驶入和驶出主城区外围各管控节点,但私家车和公务用车不得出入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

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宁大高速公路、凤凰山快速路、同仁路高架桥主线正常通行,过境车辆禁止驶入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

城东区(包括东川工业园区)、城中区(包括南川工业园区)、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的车辆和行人不得驶出主城区外围各管控节点。

湟中区多巴片区的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

遇有急诊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经社区报备后,可拨打公安110报警平台、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寻求帮助。

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会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