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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高质量发展”的最新阐释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12     作者:严维青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高质量发展”的最新阐释。我们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准确把握这段重要讲话的深刻寓意。

第一,明确了高质量发展在我国新发展阶段的重要地位,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

从国内因素看,高质量发展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根本路径。一方面,新发展阶段,是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军的新阶段。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社会生产能力水平的明显提升,核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经济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数量不足,需要“快”字当头,那么,在新发展阶段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则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好”字当头。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从国际环境看,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阶段应对复杂国际环境、统筹我国发展与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段时间以来,少数西方国家奉行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使得全球化遭遇逆流,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国际格局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强,各种风险隐患层出不穷,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经历加速演变期。在此情况下,我们必须坚持道路自信,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做好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特别需要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大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经济体系,带动国民经济整体效率和效益的提高,进一步增强综合国力和产业竞争力,改变我国经济“大而不强”的局面,提高抗御外部风险的本领能力,牢牢把握国际斗争的主动权。

第二,澄清了人们对“高质量发展”认识上的误区,丰富了“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三年之间,“高质量发展”的定语,从“我国经济”变成了“我国”。细微的表述变化背后,蕴含着怎样的深刻寓意?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有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澄清了人们对“高质量发展”认识上的误区,丰富了“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

一是澄清了“高质量发展局限于经济领域”的认识误区,明确了“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谈起高质量发展,人们首先注重的是经济领域,这当中存在历史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高速增长是显著特征之一。在经历几十年的高速增长之后,面对经济增速进入“换档期”中国经济该怎么走?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是,实践不断推进,社会不断发展,认识也在不断深化。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过去那种低水平的、粗放式的发展,在各行各业都难以为继了。总书记对此看得深、想得透。在起草“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的过程中提出,高质量发展不能只是一句口号,更不是局限于经济领域;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他又进一步指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开宗明义地指明,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

二是澄清了“高质量发展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事情,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关系不大”的认识误区,明确了“高质量发展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谈起高质量发展,毋庸讳言,在现实中还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认为“高质量发展”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事情,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关系不大,欠发达地区还是要先做到“高速增长”,再考虑“高质量”。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选择在青海代表团强调“高质量发展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纠正了上述认识上的偏差,体现出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三是澄清了“高质量发展是应时之举”的认识误区,明确了“高质量发展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在理解“高质量发展”上,往往还存在着这样一种误区:高质量发展是不是一种在全球经济低迷、发展动力不足环境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应时之举”?针对这种认识误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有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清楚地表明:推动高质量发展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选择,必须长期坚持、持续推动、久久为功。同时,也传递了中央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与坚强毅志。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是中国共产党人永恒不变的追求。而高质量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路径,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就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发展,使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

第三,指明了不同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符合实际,因地制宜、扬长补短”的根本原则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各有不同,加上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这就决定了高质量发展绝非千篇一律,必须符合实际,因地制宜、扬长补短。从青海实际看,作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青海在全国生态安全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青海高质量发展而言,要立足“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省情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正确处理发展生态旅游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坚决整治生态领域突出问题,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上走在前头,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造福人民、泽被子孙。要结合青海优势和资源,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体现本地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实践将充分证明,只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发挥比较优势,不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能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取得新成就、书写新篇章。

(作者为青海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