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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司法局荣获 “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殊荣

来源: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2    

近年来,黄南州司法部门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发展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民族团结”为主线,认真践行司法行政为民宗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为全州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全州各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近日,黄南州司法局喜获“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殊荣。

强基石,建机制,出实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总体布局,坚持以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融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全过程,聚力强班子、抓队伍、转作风、提效能。围绕法治黄南建设、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供给、行政立法执法、治理体系建设等重点,深化“党建+”模式,推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有机融入保障服务民生、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各项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供良好工作环境。

广宣传,造氛围,提意识。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全州“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创新开展“六抓六促”法治宣讲活动,深入开展“百寺千讲”、《民法典》、“活佛(阿訇)说宪法”、青少年法治讲座等宣讲活动,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双语”普法模式用少数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少数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少数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少数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少数民族文化体现法治,推进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三个同步”,通过实时普法、社会普法、媒体普法等线上线下联动普法,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建机构,优服务,解难题。坚持以服务人民为导向,深入推进全州5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6个公共法律工作站、29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优化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持续加强“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推动法律援助的触点不断向基层延伸,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使更多困难群众能获得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善调解,化矛盾,促团结。不断推进“枫桥经验”黄南化实践,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探索民间纠纷化解的新方法、新措施,推进“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利用“双语调解”“流动调解”等方法,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双语调解”在全州发挥“化解小矛盾、铸就大平安”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由“经验探索”向“品牌效应”转变,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州县两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3个,“青少年维权岗”5个。深化“枫桥经验”黄南化实践,打造省级“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7个。以法治创新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巩固深化了黄南“一核三治”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