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培训班1月12日在省藏语系佛学院黄南分院举办。全州96座藏传佛教寺庙民管会主任,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州佛协相关人员及各市县委统战部负责同志共110人参加。
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民宗委主任拉龙当周结合多年从事民族宗教工作自身经验出发,引用生动实例和翔实数据,分析当前国内外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点出了我州民族宗教工作短板弱项,逐条逐项对《条例》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他指出,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的重大进展,是做好一切宗教工作的准则和方向。要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着力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抢抓“七次会”对涉藏地区带来的政策机遇,积极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他强调,宗教是历史的产物,从科学的、历史的眼光看待宗教,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长期性。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他要求,全州广大宗教界人士始终秉承爱国爱教优良传统,以宗喀巴大师、十世班禅和喜饶嘉措大师等高僧大德为典范,做到“出家不忘爱国、修行不忘济世”,积极投身“精神脱贫”“绿色寺庙”创建和生态保护事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打造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贡献宗教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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