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拓宽培养渠道,共同为加强法制人才培养,法治黄南建设贡献力量,8月13日,青海民族大学与黄南州人民检察院举行了校检合作签约仪式。


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马维胜,黄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晓军出席仪式,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马成俊,黄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树平代表双方签署了校检合作协议。

同时,举行了“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召开了座谈会议,马维胜、马晓军共同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揭牌并致辞。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祁生贵、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白佩君、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才让塔、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建林出席仪式,黄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各市县院检察长、州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仪式。
共建协议强调,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共享师资力量、协同科学研究、智库建设和学生就业”五个方面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融合共赢。

马晓军检察长介绍了黄南州、黄南州检察机关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马维胜校长一行来我院签署合作协议表示欢迎,就青海民族大学对黄南检察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指出,开展校检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批示的讲话精神,积极参与和助力法律人才培养,加快推进全州检察队伍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的有效举措,是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发展的现实需求,对新时代背景下“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他强调,一是两级检察机关全体干警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校检合作的重大意义,把合作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取得高质量发展,结出高水平成果。二是要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丰富校检合作的内容,加强两级院干警学历教育,提高学历水平。依托校检合作平台,强化藏汉双语法律人才的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民族地区检察机关高层次法律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难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开展检察业务培训,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校检合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检察院、州院各部门要以校检合作协议签订为契机,认真落实协议内容,在师资共享、理论研究、智库建设等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积极为青海民族大学学生实践提供实训岗位,为教学研究提供大量案例,通过交流合作,把优秀的法律人才招揽到检察机关,为检察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同时,要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培训需求和意愿,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提升工作能力,共同努力推进各项检察事业不断发展,为青海民族教育事业贡献检察力量。
马维胜校长在致辞中介绍了青海民族大学建校历史、师资力量、学科设置、办学特色、教学成果等情况,并代表青海民族大学就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表示祝贺。他指出,青海民族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教学资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特别是法学院是西北地区重要的法学教育和科研重点。与黄南州检察院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立体化的深度共建合作,是完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大法学人才培养力度的有益尝试。他强调,双方要在签署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不断建立“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教学事务科研互帮互助”的新型育人机制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交流协商工作机制,做实合作内容,促进各项合作事宜落地见效。他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合作为开端,开启校检合作新局面,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实现法学教育与检察实践相对接、理论研究与实际运用相贯通,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各项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期间,马维胜校长一行还参观了黄南州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党建阵地、警示教育基地、荣誉室等地。

当日下午,作为校检合作的重要内容,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建林以“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工作的实践与理论”为题,为全体干警做了专题讲座,开启了校检合作的良好开端。未来双方将以促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良性互动,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促进地方法治建设为导向,加强交流合作,推进人才培养,形成良性互动、互赢互利的校检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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