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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兜住兜准好”基本民生保障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围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主动发现、提升便民服务等,持续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截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2082户6265人,其中新增83户、307人,退出136户、829人,累计发放资金1747.61万元;城镇低保281户、531人,其中新增13户、26人,退出7户、12人,累计发放资金248.74万元;特困供养共救助242人,其中新增2人,退出20人,发放救助资金225.41万元;临时救助405户、1518人次,发放资金214.43万元;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338人,发放资金51.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共惠及1290人,共发放81.35万元;高龄补贴1734人,资金116.73万元,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一是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将因病因残因学作为扣减要素,推动低保救助从保障“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延伸。适度降低全县低保保障领域准入门槛,将低收入群体中的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在校接受全日制专科及本科生、低边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共计60人,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宽覆盖群体。将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实施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发放的奖励资金等十二项收入进行豁免,在城乡居民申请救助时不计入家庭收入,推动低保救助从“兜底对象”向“低边弱势对象”覆盖,确保低边弱势群体在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基础上,叠加享受其他行业部门的惠民补助政策,助力共同富裕。
二是全面加强落实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现有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和低收入预警系统,将全县1512户、5667人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与乡村振兴、医保、司法等部门常态化共享比对数据,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及时筛查出潜在救助对象并按需给予救助。在全县救助领域每月开展督导检查、走访入户,着力发挥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通过上门查访、电话微信询访等及时发现潜在救助对象12余名,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全力优化救助服务效率效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低保办理时限缩短至20个工作日,推动审核审批提速增效。临时救助按急难情形、额度需求实现分级审批,确保暂时遇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申办环节全面推行用信息化核对服务群众,截至目前出具核对报告3280份,其中低保救助业务2571份、特困供养救助业务261份、临时救助业务391份、低收入家庭救助业务19份、住房救助业务38份。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实现社会救助“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申办救助事项。
四是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监管效能。以开展“社会救助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事前、事中监督,推进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常态化,健全核查比对机制,稳步提升精准施策保障能力。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完善社会救助投诉举报核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社会救助公示工作,已纳入保障对象的用藏汉双语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公告栏公示,同时张贴县民政局问题反馈电话、低保动态管理问题反馈群二维码,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求助申请、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事项,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实施。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