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疫情防控】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5号

来源: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15    
近期,我省西宁连续数日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全州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持续坚持“外防输入”总策略不动摇、不放松,科学、精准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州委、州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在外人员暂时不返州,所有州直单位干部职工、省驻州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州域内居民一律不得擅自离州,确需外出的,必须经所在单位、社区(村)、疾控部门同意,返回后立即向社区(村)、单位、疾控部门报告行程,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二、4月10日以来,所有西宁、海东及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州返州人员,从4月15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智能手机,连续三天每天一次在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其余人员坚持愿检尽检,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护。(同仁地区采样点详见附件,其他县域采样点及采样工作由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组织。)
三、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通过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大数据线索、动员主动登记、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等方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外来人员摸底排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核酸检测。
附件:同仁地区核酸采样点

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微信图片_20220415102557.jpg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