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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25号)

来源:黄南州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1-01-12    

近期,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加速蔓延和多点散发势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较重。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地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进入应急状态,认真汲取国内部分地区疫情防控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实压紧“四方”责任,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工作,一旦疫情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工作,做到指挥有力、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到位。

二、严格执行自主申报措施。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来青返青的所有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单位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

三、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大力倡导简约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近期尽量不要跨省外出旅游,减少参与群体性聚集或聚餐活动。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休假、探亲、访友。

四、持续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控。各地各部门要在持续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对医院、工地、工厂、仓库、楼宇、商超、农集贸市场、宾馆、餐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加强通风消毒,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公园、旅游景点等开放式活动场所,要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游艺厅、网吧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要强化人员健康监测、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通风消毒等措施。企业、邮政快递业、机关事业等单位,要落实落细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日常消毒等防护措施。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做好应急预案、防护物资储备等工作。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对入境物资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全面检测、预防性消毒、全链条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提高公民防护意识。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养成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行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车站、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对农贸市场、中小餐饮、宾馆饭店、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同时,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冬春季疫情防控、流感等其他流行病防治结合起来,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营造健康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七、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切实抓好交通运输、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进一步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持续做好排查登记、健康监测、信息上报等日常防控工作,进一步织牢织密社区(村)疫情防控网络,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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