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黄南要闻 / 部门动态

【税收政策直达快享】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黄南州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享受主体】

购置新能源汽车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优惠内容】
对购置日期在2024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11日至202712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享受条件】
1.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2.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享受方式】
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校验后的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