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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通告〔2022〕第37号

来源: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8-23    

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通告

〔2022〕第37号

根据尖扎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8月23日至24日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全员免费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全县主城区范围:马克唐镇、康杨镇、坎布拉镇、昂拉乡德吉村、措周乡措干口村和石乃亥村、尖扎滩乡来玉村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2.除主城区其他乡镇范围:昂拉乡(除德吉村外)、措周乡(除措干口村和石乃亥村外)、当顺乡、能科乡、贾加乡、尖扎滩乡(除来玉村外)、多加办事处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3.所有来(返)县人员要主动报备,接受检测。

二、检测时间

1. 8月23日7:00至13:00,开展除主城区外其他乡镇人群免费核酸检测;

2. 8月24日7:00至13:00,开展全县范围内全员免费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全县核酸检测期间实行道路交通管制,除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新闻媒体等相关车辆和持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车辆外,其他车辆均不得上路行驶。

2.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县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在就近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请广大群众服从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4.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采样结束后,不逗留,及时返回家中。

5.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避免影响检测结果。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全县广大群众自觉居家,做到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6.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采样点要及时开设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等,可提前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7.强化社会面管控,除县市场监管、卫健部门机构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其他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经营。企业、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

8.居家隔离人员、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但须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村(社区)做好登记。

9.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全县各重点保供超市、农贸市场及便利店(菜铺)、药店营业时间为9:00-13:00。

11.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尖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

12.全县主城区核酸采样样本必须于每天中午12时前送至县疾控中心;其他乡镇核酸采样样本必须于当日下午16时前送至县疾控中心。

注:核酸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请广大群众尽早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衷心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