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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通告(〔2022〕第5号)

来源:尖扎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5-11    
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指挥部通告
〔2022〕第5号
鉴于当前省州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州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经研究,2022年5月11日起在全县辖区范围内连续开展两轮全员免费核酸检测,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对所有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

  5月11日中午12:00起,每日全天候24小时管制(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临时交通管制区域

  全县所有道路(含外围道路)

  三、临时交通管制车辆

  限制驶入或驶出尖扎县区域的管制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架子车、畜力车、残疾人代步车)。

  除核准通行车辆和核酸检测、急诊就医等特殊人员外,非必要一律不出门、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并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临时交通管制区域。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交通管制区域。

  2.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保障车持核发的《尖扎县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可驶入和驶出交通管制区域。

  3.持核发《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物资保障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交通管制区域。

  4.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通讯保障、应急抢修、新闻采访等车辆经现场核查后,可驶入和驶出交通管制区域。

  五、临时交通管制方式和要求

  1.张汶高速公路、G213主线正常通行,所有过境车辆禁止驶入尖扎县区域。

  2.尖扎县区域的出租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在本区域内停运,禁止驶入和驶出交通管制区域。

  3.尖扎县区域的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

4.临时交通管制期间广大群众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杜绝聚集乘车,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5.遇有急症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可拨打公安110报警平台和尖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0973-8732014寻求帮助,在核验“双码”、测量体温后,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优先通行。

  6.违反本临时交通管制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服从指挥,支持并配合本次临时交通管制,保障此次两轮全员核酸检测顺利进行。

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

                                     2022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亚君]